2021年北京农村节能改造政策?

   日期:2024-03-29     作者:admin    浏览:141    
核心提示:保障对象范围与保障方式  (一)保障对象范围  “十四五”期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的保障对象是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范围可根据中央和

保障对象范围与保障方式

  (一)保障对象范围

  “十四五”期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的保障对象是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范围可根据中央和本市有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二)保障方式

  保障一户有一处安全住房,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1.改造安全。结合自身意愿,保障对象宅基地上无房的可选择新建房屋解决住房安全;宅基地上住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经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可选择新建翻建或加固改造解决住房安全。

  2.保障安全。保障对象有宅基地但没有改造意愿的或没有宅基地的,鼓励乡镇、村通过集中建设村民公寓、村民住宅小区等方式,引导村民集中居住,实现户有所居,村集体也可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通过租赁、置换或入住养老院等其他方式解决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强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运用,及时将保障对象住房经评定为C级或D级的纳入支持范围。应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鼓励运用当地建材,建设造价低、功能好的农房。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一)建设标准

  新建翻建、加固改造后的房屋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536)和8度抗震设防烈度要求。新建翻建房屋住宅屋顶和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K)。没有实施节能改造的,加固改造应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涉及的改造部位应满足上述保温性能要求。保温材料防火等级不应低于B1级。

  (二)资金补助标准

  享受过抗震节能农宅新建翻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加固改造)、2017年以前(含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2018-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改造)政策的保障对象,不享受本次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政策;2018-2020年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保障对象,仍可实施改造,但不享受本次市级补助资金。纳入山区搬迁工程计划的,可以由保障对象从本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山区搬迁政策中选择一项适用。

  市级财政按照差异化补助标准对各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给予补助:对生态涵养区(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按照4.7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新城及副中心(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按照4.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中心城区(朝阳、海淀、丰台)按照3.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区级应积极安排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的补助力度,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原则上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对于实际投入低于6.8万元的,区级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各区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必要的住房评定费用、工程监督管理费用等相关工作经费由区级财政负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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